日本進口架構 · ACP(稅關事務管理人)

非居民擔任進口方時的進口消費稅

委任稅關事務管理人(税関事務管理人)是為貴方的海關手續設置一名日本境內代表人。它並不決定在口岸繳納的消費稅能否扣抵。能否扣抵,取決於進口許可通知書(輸入許可通知書)上記載的申報名義人是誰,以及該主體是否在日本申報消費稅。這是兩項彼此獨立的決定,依據兩部不同的法律,面向兩個不同的主管機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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線上訂購適用於在日本沒有登記法人、辦事處或地址的進口商。食品、飲料、食品添加劑、食品接觸用品及兒童玩具可能需要在委任之外另行安排進口商(Importer of Record),並可能產生額外費用。 結帳頁面及服務協議均為英文。

日本境外

  1. 貴公司

    繼續擔任進口方,並承擔在口岸繳納的關稅及進口消費稅。

日本境內

  1. 日本海關

    就貨物自保稅區域的提取課徵關稅及消費稅,並決定是否放行。

  2. 進口許可通知書(輸入許可通知書)

    記載申報名義人,並且是進口環節消費稅進項扣抵所憑據的文件。

  3. 日本國稅廳(国税庁)

    受理消費稅申報。與日本海關是不同的主管機關,所認可的委任也不同。

Aplash,受委任稅關事務管理人(税関事務管理人)

持有依關稅法(関税法)就特定海關手續作出的委任,並作為日本海關就該票進口聯絡的對象。

海關一側與國稅一側彼此獨立。依關稅法作出的委任涵蓋海關手續;消費稅申報屬於國稅一側,由課稅事業者透過依國稅通則法委任的納稅管理人辦理,並由稅理士編製。

直接回答

委任 ACP 就能取回進口消費稅嗎?

僅憑委任並不能。依關稅法(関税法)作出的委任,是為特定海關手續設置日本境內代表人;它不會使貴公司成為消費稅上的課稅事業者(課税事業者),也不代為申報消費稅。依消費稅法(消費税法第30条),進項稅額扣抵僅限課稅事業者適用;就進口而言,其憑證是進口許可通知書(輸入許可通知書)而非合格發票,原則上歸屬於其上記載的申報名義人。在日本無住所、無事務所而負有申報義務的非居民,應依國稅通則法(国税通則法第117条)委任納稅管理人(納税管理人),該委任與 ACP 是兩回事。

三項委任、三部法律,卻常被當作一回事

這正是本頁要釐清的區分。三者各依其法律、面向各自的主管機關作出,彼此不能互相替代。

  • 稅關事務管理人(税関事務管理人),依關稅法(関税法第95条):就特定海關手續設置的日本境內代表人。這是 Aplash 所持有的委任。
  • 納稅管理人(納税管理人),依國稅通則法(国税通則法第117条):非居民納稅人為辦理國稅事務而委任的境內代表人。凡在日本有住所或居所者均可受任,該委任本身不要求具備稅理士資格,因此 Aplash 除海關方面的委任外亦可擔任該角色。該項服務另行提供。
  • 合格發票開具事業者(適格請求書発行事業者),依消費稅法(消費税法第57条の2):使貴方得以開具合格發票的登記。它決定的是貴方境內後續銷售的相對方能否扣抵,與進口環節是兩個問題。
  • 申報本身由稅理士(税理士)編製並提交,並由納稅人直接委託。Aplash 持有海關方面的委任,並保存每票貨物的 ACP 記錄。

扣抵究竟以什麼為準

在這裡,有一份文件的分量超出多數進口方的預期,而且它在申報的那一刻就已確定。

  • 在口岸繳納的消費稅,是就外國貨物自保稅區域的提取而課徵,依據消費稅法(消費税法第4条)。
  • 依消費稅法(消費税法第30条)的進項稅額扣抵,僅限課稅事業者(課税事業者)適用。非課稅事業者並無可供扣抵的對象。
  • 就進口而言,扣抵所憑據的是進口許可通知書(輸入許可通知書)而非合格發票,並且原則上歸屬於其上記載的申報名義人。
  • 因此,進口申報上寫誰的名義,既是海關決定,也是稅務決定,故應在首票發運之前而非之後釐清。

已公布的例外規定,及其適用之窄

對於名義上的申報人,日本國稅廳僅有一項公布的處理方式,且嚴格限於法律強制特定主體申報的情形。

  • 消費稅法基本通達(消費税法基本通達11-1-6)適用於須作限定申報(限定申告)的情形:依關稅定率法(関税定率法第9条の2)的關稅配額制度獲得配額的貨物,或依關稅暫定措施法(関税暫定措置法)獲得關稅減免的貨物。
  • 在上述情形下,申報人僅為名義人而另有實質進口人時,進項扣抵規定可適用於該實質進口人,但須同時滿足已公布的三項條件:其於申報後將該貨物有償轉讓予申報人;其負擔該貨物提取環節的消費稅及地方消費稅;其保存以申報人名義出具的進口許可書正本,以及同一名義的該項稅款收據正本。
  • 上述情形之外並不適用,因此一般商業安排不能據以主張。
  • 在申報上寫入並不具備進口實質的主體,屬於關稅法項下的另一問題,且任何委任均無法彌補。正因如此,Aplash 會在準備委任文件之前先行審核進口方事實。

首票貨物之前應先釐清的事項

兩側一併處理,使海關決定與稅務決定同時作出,而非一前一後。

  • 進口許可通知書上將記載誰為申報名義人,以及該主體是否為、或擬成為日本的課稅事業者。
  • 是否已委任納稅管理人,以及由誰擔任。該角色可以由與 ACP 不同的主體承擔,且往往應當如此。
  • 貴方是否將在日本進行後續的境內銷售,那正是合格發票開具事業者登記開始對貴方買方產生影響之處。
  • 貴方可扣抵的具體地位,應由在申報書上簽署的稅理士依貴方自身事實與稅務身份作出結論。我們在此釐清的,是其所依託的海關一側。

ACP 的費用是多少?

初始設置為一次性費用,涵蓋一個日本海關;ACP 職責按票收費,適用與貴方清關安排相對應的費率。納稅管理人委任及合格發票開具事業者登記屬另行提供的服務,申報編製則為稅理士自身的委託關係。兩項 ACP 金額及各自不包含的內容,均在上級頁面列明。

ACP 費用

常見問題

ACP 職責、費用與邊界。

ACP 與納稅管理人是同一回事嗎?

不是。兩者是依不同法律、面向不同主管機關作出的獨立委任。ACP 依關稅法(関税法)就特定海關手續委任;納稅管理人(納税管理人)依國稅通則法(国税通則法第117条)委任,為非居民納稅人辦理國稅事務。同一主體可以同時擔任兩者,但擔任其一並不當然取得其二。

非居民公司可以登記為合格發票開具事業者嗎?

可以。在日本無常設機構的非居民主體,可依消費稅法(消費税法第57条の2)委任納稅管理人(納税管理人)代為提出申請而完成登記,登記後即成為課稅事業者。該登記所決定的是境內銷售相對方能否扣抵,與進口環節是兩個問題。

在口岸繳納的消費稅,由誰主張扣抵?

依消費稅法(消費税法第30条)的進項稅額扣抵僅限課稅事業者(課税事業者)適用;就進口而言,其憑證是進口許可通知書(輸入許可通知書)而非合格發票,原則上歸屬於其上記載的申報名義人。貴方是否符合該情形,取決於自身稅務身份與具體事實,應由編製申報的稅理士判斷。

消費稅申報由誰編製?

由稅理士(税理士)編製並提交,並由納稅人直接委託。Aplash 持有海關方面的委任,保存每票貨物的 ACP 記錄,並進行協調,使申報所依賴的海關文件齊備且可隨時調取。